隐秘性信托购买希腊房产需缴纳特别税

隐秘性信托购买希腊房产需缴纳特别税

希腊法律3091/2002第15条至第17条引进了房产特别税(The Special Tax on Real Property),对以法人的方式持有希腊房产,需要每年额外征收房产特别税。自2010年起,房产特别税率是15%,并按房产的价值征收。

希腊实施房产特别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反避税,避免有人利用企业(尤其是避税天堂企业)持有希腊房产。一旦希腊接受以企业作为持有房产的持有人,那么希腊税局就可能无法有效识别这家公司的实质经营活动,以及其背后的真正受益所有人。为了鼓励以自然人而非法人方式购买房产,希腊特意实施了房产特别税,让买家打消以法人购买的念头。

不过,希腊法律也不是一网打尽所有的法人,它也允许一些合资格的法人来持有房产而免除房产特别税,包括:

  •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 在希腊有经营活动,且经营活动的收入高于来自房产的收入;
  • 船务公司持有房产来进行业务;
  • 慈善机构、教堂、宗教;
  • 希腊国企;
  • 希腊及外国企业;
  • 合资格投资机构(如社保基金,但在欧盟税收黑名单的例外);
  • 欧盟另类投资基金;
  • 公众有限公司(不含税收黑名单企业);
  • 申报了控制人并在希腊取得个人税号的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不含税收黑名单企业)。

严格来说,信托不属于法人,那么是否就不受房产特别税管辖?如果信托属于法人,那么是否可以上述的申报来享受豁免房产特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