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电信在澳大利亚的税务筹划
澳洲联邦法院对新加坡电信澳大利亚子公司(Singapore Telecom Australia Investments Pty Ltd,简称STAI)与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简称ATO)长达5年的税务争议在2021年12月出具了判决结果。新加坡电信被判败诉,需要补税、滞纳金及罚款共约3亿澳币(折合人民币14亿)。新加坡电信在判决后28天内可以上诉,不过它目前没有任何公告,预计已经放弃上诉。
那么,新加坡电信及ATO长达5年的税务争议究竟是什么呢?主要就是ATO认为新加坡电信的关联方贷款利率不符合转移定价规定。具体而言,ATO指控新加坡电信以高于市场利率的关联方贷款将大量利润从澳大利亚转移至新加坡,人为降低STAI的应纳税所得。
转移定价属于国际税最重要但最复杂的领域。说最重要,是因为转移定价(争取)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性(Arm's length),也就确保各国之间可征税利润能够客观反映价值创造因素,才能有效维护各国的征税权。说最复杂,是因为定价因素太多太多了,根本无法根据客观判定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平性。别说是要确定具体一个价格了,连价格范围都不容易判定。
澳大利亚两部税法对转移价格作出规定,包括1936年所得税法第13项(Division 13)及1997年所得税法第815-A细分项(Subdivision 815-A)。前者规定:可能合理预期给予或同意给予的价格…如果该财产是根据独立交易方之间以公平方式进行交易的协议获得的。后者规定:可能预期在完全独立地相互交易的独立企业之间运行的情况。
以上两个规定比较难理解,毕竟是从英语法律条文翻译过来。为了方便理解,确定价格公平性有四个要点:
- 独立企业间的交易:确保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
- 公平交易:符合双方的独立商业利益
- 预期:很难同时有同一笔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因此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预期会以该价格进行交易
- 价格范围:一般无法100%确定一个公允价格,会有一个公允价格可接受的范围,超出范围才算不符合规定。
遗憾的是,即使是一个公平的范围也很难确定。毕竟交易价格受太多因素影响,真的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导致涉及转移定价的税务争议不断。这也是为什么研究转移定价案例非常重要,因为可以剖析法院究竟如何判定何为公平价格,这些判定方法相对税法及税务局指引更为权威、更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