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QRTC)将改变全球税收优惠制度
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Qualified Refundable Tax Credit,简称QRTC)是BEPS行动计划支柱二(又称全球最抵税)引进的规则。我们以前在BEPS 2.0的文章中介绍过它,而我们将在这一篇文章中对它进行重点介绍。
根据全球最低税模范规则第65页,QRTC是指以下方式设计的可退还税收抵免:
成员实体(Constituent Entity)满足授予抵免的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的获得抵免条件之日起四年内,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现金等价物形式提供。只能退还部分的税收抵免也属于QRTC,但前提是自成员实体满足授予抵免的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的获得抵免条件之日起四年内,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现金等价物形式提供。QRTC不包括根据合格归集税(Qualified Imputation Tax)或不合格可退还归集税(Disqualified Refundable Imputation Tax)可抵免或退还的任何税额。
简要而言,QRTC就是各国给予纳税人的抵税优惠,但前提是满足优惠条件的四年内,相关国家必须以现金或其等价物向纳税人支付。
QRTC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全球最低税模范规则第3.2.4中,明确QRTC是计算在成员实体的GloBE收入内(也就是增加成员实体的利润总额),而非QRTC的税务优惠则不能计算在成员实体的GloBE收入内,而是在涵盖税费(Covered Tax)的扣减项。
根据全球最低税规则的结果,纳税人就QRTC的全球最低税不利影响将会远少于非QRTC,换句话不会因为拿到税收优惠而反过来大量增加全球最低税税负。因此,对面临全球最低税的跨国企业来说,取得的税收优惠是否属于QRTC将变得至关重要,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国家针对QRTC要求反过来设计税收优惠,确保跨国企业能够真正享受税收优惠。
我们将在这一篇文章中介绍QRTC对全球最低税税负的影响,而再以新加坡为例来看看这个国家如何利用QRTC来优化其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