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属于自己的私人信托公司
富人及高净值人士搭建的财富架构中,最常见莫过于家族信托(Family Trust,简称信托)。信托可以实现传承安排、债务隔离、税务筹划等功能。不过,信托有两大缺点,让很多人士不愿意搭建信托,包括:1)必须把资产的法律产权转移给信托公司;2)信托公司收取高额的信托管理费用。
1、将资产的法律产权转移给信托公司的风险
在信托安排下,富人及高净值人士作为委托人(Settlors),将资产从法律产权上转移至受托人(Trustees,也就是信托公司)。虽然信托明确受托人只是为了受益人(Beneficiaries)而“代持”相关资产,但毕竟受托人持有资产的法律产权,因为委托人及受益人无法100%保证绝对安全。
有一个经典案例:鲁南制药创始人赵志全,在2011年7月成立赵氏信托,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KMW)的律师王建平配偶魏女士作为受托人,来持有鲁南制药等企业的权益,信托唯一受益人就是其女儿,赵龙。2014年11月,赵志全去世。在受益人赵龙不知情的情况下,受托人后来将鲁南制药权益转移给公司高管。虽然赵龙后来透过大量的诉讼成功取回了相关权益,但已经是几经波折,而且赵龙本身不是有一定资本的话,根本也打不起连场法律硬仗。这也难怪高净值人士对信托公司无法充分信任。
2、高额信托运营费用
信托公司不是吃素的。作为受托人,信托公司是需要收取一定管理费的。一般历史悠久信誉较好的信托公司,信托费用都会按信托资产总值的1%至2%收取。别小看这个数,要记得这个信托费用是不包括投资管理费的。假设这个信托聘用了私人银行或投资银行进行投资,那么一年光“专家们”的管理费就会达到资产总值的3%-4%。如果信托主要是投资债券的话,那么基本上债券的收益都送给这些顾问了。
那么,有没有应对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呢?
有,就是成立一家属于自己的“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y,简称PTC)。 如果信托公司属于自己的,那么就无需担心资产产权在法律上转移给第三方的信托公司了。而且,如果信托公司属于自己的,那么信托费用就不会那么高了。
我们在这一篇文章重点正式介绍P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