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指明外地收入征税规定(FSIE)

香港指明外地收入征税规定(FSIE)

2021年10月5日,欧盟将香港列入了税收灰名单,主要是香港对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提供免税优惠可能属于有害税收政策,即协助跨国企业利用香港企业进行跨境避税或进行有害的税收行为。为了确保香港不再列入欧盟的税收灰名单,特区政府承诺在2022年底前完成税改以满足欧盟的要求,避免企业利用香港企业进行有害的避税行为。

2022年12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对《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简称FSIE,即Foreign-Sourced Income Exemption)正式刊宪并在2023年1月1日生效。遗憾的是,欧盟没有如承诺般将香港从税收灰名单中移除,主要原因是欧盟对香港的处置所得(或资本利得)增加了新的要求,因此在2023年底前预计还会再有一波税改。

总体来说,FSIE的税改重点如下:

  • 受影响的纳税人:税改只会影响满足条件的纳税人
  • 境外变境内:部分来源于香港境外的所得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会被视为来源于香港境内,包括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知识产权所得
  • 境内要纳税:一旦被视为香港境内所得,即使税法规定免税,仍然需要纳税,比如股息及资本利得,除非满足一定条件
  • 免税条件:FSIE提供三个免税条件,包括经济实质要求(适用于利息、股息、资本利得)、关联要求(适用于知识产权所得)、持股要求(适用于股息、资本利得)
  • 税务抵免:即使纳税人需要纳税,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享受税务抵免

当中的重点只有一个:只要香港公司在香港有足够人员及产生足够的营运开支,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境外所得的免税优惠(除知识产权所得以外,但是这类所得并不普遍)。换言之,如果香港公司只是一家空壳公司(即没有聘请人员,注册地址为秘书公司地址)并属于受影响纳税人,那么基本上难以享受境外指定所得的免税优惠。

过去,香港空壳公司只是无法享受香港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优惠,而从今起更享受不了香港本身的税收优惠。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FSIE的税法规定。